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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合同

时间:2024-05-18 13:50:26
民事合同范本

民事合同范本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民事合同范本,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民事合同范本1

甲 方 ( 雇佣方 ): 乙 方 ( 受雇方 ):

名 称: 姓 名:住 所: 身份证(护照)号码: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性 别:联系人: 住 址: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就甲方雇佣乙方事宜,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 同 期 限

第一条 合同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试用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

如双方需要,可在合同期满前协商续签雇佣合同。

二、甲、乙双方的义务和责任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 乙方工作应达到甲方规定该岗位职责的要求和甲方对该岗位之特别规定的标准。

第四条 乙方每周工作时间为________天,每天工作________小时;乙方应按照工作职责保证完成甲方规定的工作和任务。

第五条 乙方应接受甲方的绩效考核。

第六条 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承接与乙方职责相关的个人业务。

第七条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乙方所承担工作中必需的工作条件。

三、劳务报酬

第八条 甲方每月____日前支付乙方劳务报酬,标准为_______元/月(或____/日);

乙方在试用期间的劳务报酬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对劳务报酬的其他约定: 1、乙方在本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以外加班的劳动报酬标准为 元/小时;2、 ; 甲方在以下情况有权扣除乙方相应额度的劳务报酬:1、因乙方的过失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2、乙方违反甲方公司管理制度的罚款;3、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况;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可由甲方扣除的款项。

四、合同的终止与解除

第九条 合同期满如未续签,则视为《雇佣合同书》自行终止,双方应及时办理相关离职手续。

第十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一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甲方有关规定及按照本合同约定可以解除劳务合同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一、本合同不适用国家劳动法律法规规定调整;本合同适应国家其它民事法律法规规定调整;

二、甲方有权在无任何理由的情况下辞退乙方,无需给予乙方任何经济补偿;

三、乙方已到法定退休年龄,不能购买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甲方不为乙方购买任何保险,乙方清楚并同意;

四、乙方保证所填报的个人资料为真实资料,如日后发现乙方个人资料有虚假或使用他人身份证者,甲方有权辞退乙方;

五、乙方应保守在甲方工作期间知悉的技术秘密和经营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六、乙方承诺:自签订本合同前,乙方已阅读过甲方《员工手册》等规章制度。乙方自愿遵守甲方规章制度并同意如有违反,甲方有权依规章制度对乙方作出相应的处罚直至辞退,甲方无需给予任何补偿;

七、甲方可以在合同有效期内,根据需要调整乙方的岗位职责和工作范围,劳务报酬等事项也将做出相应调整。乙方愿意服从甲方的安排;

八、甲方将定期或不定期对乙方进行工作绩效考核,考核不合格者,甲方有权解除或终止本合同;

九、本合同解除或终止时,乙方应积极配合办理离职移交手续,在未移交完毕前, 甲方有权扣除或拒绝支付乙方劳务报酬。

第十三条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涂改或未经书面授权代签无效。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 年 月 日年 月 日

  说明:本合同一式两份,受雇方、雇佣方各留存一份。

民事合同范本2

甲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住所地:

邮编:

电话:

传真:

乙方:XXXX律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住所地:

邮编:

电话:

传真:

鉴于:

1、甲方因与 纠纷一案,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需要专业的律师代理诉讼;

2、乙方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并经吉林省司法厅批准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具备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资格和能力;

3、甲方拟聘请乙方律师代理其参加诉讼活动,乙方予以同意;

现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条 代理事项

1.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采用方式代理本案,并指派律师为甲方与 纠纷案的第 审代理人。

1.2乙方指派的上述律师因合理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正常调动、离职、时间冲突、回避、身体状况等)无法继续或暂时不能提供服务时,在征得甲方同意后,

乙方可以另行指派其他律师继续承办甲方委托的事项,并不得因此而损害甲方的利益。

1.3、甲方在乙方指派的律师之外委托第三人代理或者处理本案的,应当经乙方同意。

第二条 代理工作范围

2.1、乙方的代理工作包括下列事项:整理诉讼证据、撰写诉讼文书,根据诉讼需要到工商、房屋、土地等部门查询、调查档案、参加法庭审理;

2.2、根据案件需要及案情进展和所出现的不同情况,乙方应为甲方提出诉讼保全、申请鉴定、申请法院调查取证等方案及撰写相关法律文书。

2.3、根据案件需要甲方办理的调查取证、诉讼保全、文书递交及送达、选择鉴定机构、配合法院调查取证、代缴诉讼及其 ……此处隐藏13601个字……、商业秘密应依法予以保密;

5)因处理委托事务取得的财产,应及时转交甲方。

3.2乙方违约或因过错造成甲方损害的,乙方在投保的律师执业责任保险赔偿范围及限额内承担责任,如甲方指示或同意办理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4.办案条件

4.1为保障代理事务的合法、顺利实施,根据本案委托事项的具体需要,甲方应如实、全面、及时的提供下列办案条件:

1)陈述案件事实和案件背景情况,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2)提供证明其诉讼请求或抗辩理由的证据材料,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3)提供对方当事人的身份、住所、联络、财产等信息,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4)认真审核、签署办理案件所需的法律文件;如有不明,应在签署前向代理律师询问;

4.2甲方未依前款约定提供相应办案条件的,应自行承担案件办理迟延、失权等风险。

5.办案费用

5.1代为向办案机关或有关机构交纳的费用

甲方应及时、足额的支付应向办案机关或其它有关第三方机构交纳的办理案件所需的诉讼费、保全费、认证费、公告费、查档费、拍卖费、审计费、鉴定费、评估费、检验费、公证费、翻译费等费用。

5.2办案差旅费

代理律师办理案件所需的交通、住宿等差旅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在本合同签订时预交差旅费0元。费用发生后,依付款单据由甲方依付款凭证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5.3甲方未及时、足额支付上述办案费用的,应自行承担案件办理迟延、失权等风险。乙方及代理律师有权中止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

6.律师代理费

6.1甲方应依本条约定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作为乙方代理委托事项的报酬。律师代理费的计费方式为下列第项。双方据此确定律师代理费为元(¥元),甲方应将律师费转账至乙方账户或者向乙方财务室缴纳现金。

乙方接收律师费的唯一账户:

户名:北京市京悦律师事务所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新外支行

账号:

6.1.1计件收费:

委托事项共件,每件元。

6.1.2按争议标的额差额累进计费

本案甲方列明的争议标的额为元,按下列方式差额累进计费。

1)争议标的额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的部分按10%计费(最低收费3000元);

2)争议标的额10万元至100万元(含100万元)的部分按6%计费;

3)争议标的额100万元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的部分按4%计费;

4)争议标的额1000万元以上的部分按2%计费。

5)反诉与本诉的争议标的额应分别计费。

6.2律师代理费的支付时间,采用下列第1项。

1)本合同订立之日支付全部费用。

2)本合同订立之日支付元;时支付其余元。

6.3甲方迟延支付全部或部分律师代理费的,应按每日万分之五支付迟延付款利息;同时,乙方及代理律师有权中止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由此而造成的案件办理迟延、失权等风险,由甲方承担。

6.4对于乙方收取的律师费,甲方同意乙方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xx年第53号文件》

第三条的规定,由乙方直接核算和扣除费用。

6.5律师费发票

如甲方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乙方可为其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

需提供以下资料:

1)委托方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一份;

2)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书;

3)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信息(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

7.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7.1本合同各方经协商一致,可以书面协议方式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7.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已收取的律师代理费不予退还;未支付的,仍应支付。

1)未依本合同第4条、第5条履行,导致乙方代理工作无法正常进行的;

2)迟延支付部分或全部律师代理费或办案费用超10日的;

7.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依代理律师完成工作的情况,全部或部分退还律师代理费。

1)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主要代理职责的;

2)因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甲方严重损害的;

7.4除本合同第7.3条款约定情形外,甲方解除合同的,已收取的律师代理费不予退还;已进行交换证据或开庭审理的,未支付的律师代理费仍应按本合同约定全额支付。

7.5一方依本合同约定,或依法解除合同的,应当向对方发出由其签字或盖章的书面解除合同通知。该通知送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合同解除后,乙方及代理律师即解除代理权限和相应代理职责。甲方应毫不迟延地与法院等相应办案机关联系,办理有关撤销手续。

8.其他约定

8.1代理律师变更执业机构

本合同订立后,如代理律师变更执业机构的,接收代理律师的律师事务所和本协议的双方当事人签订三方协议,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转移至接收代理律师的律师事务所。

8.2通知与送达

各方确认本合同签署页所记载的联络信息均为其有效的通知和送达方式。由于一方通信信息错误、变更未及时通知等情形导致通知不到或迟延的,应自行承担相应风险。以邮寄方式发出的,挂号信或快件寄出后五日视为送达。

8.3联系方式

甲方指定为其履行本合同的联系人。该联系人代表甲方,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向乙方提供或自乙方处收取相关证据、文件、资料、票据,办理与本合同履行有关事宜。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乙方指定为其履行本合同的联系人。该联系人代表乙方收取相关证据复印件、文件、资料、票据,办理与本合同履行有关事宜。乙方更换联系人应当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8.4争议解决

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协商不成的,交由本合同签订地法院裁判。

8.5合同生效

本合同之生效时间,为下列第2项:

1)自本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时;

2)自本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且甲方依本合同第6.2条款支付首笔律师代理费时;

8.6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9.风险告知

9.1任何诉讼或仲裁案件的裁判、执行均存在不确定的风险;乙方及代理律师就案件所提供的专业分析意见,不应理解为对裁判或执行结果的承诺或保证。

9.2甲方有义务对乙方律师就案情所提供的专业分析意见做出独立的判断与决策,并自行承担相应的后果和责任。

9.3证据原件是诉讼获胜的关键,甲方应妥善保管并且避免证据原件灭失,乙方不承担因任何原因导致证据原件灭失的风险。

[甲方]:

住所地:

甲方代表:

传真:

[乙方]:

电话: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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