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实习日记
律师实习日记集锦五篇
转眼一天又过去了,想必大家都学习了不少新知识,是时候认真地写好日记了。日记写什么内容才新颖、丰富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律师实习日记5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律师实习日记 篇1
这个月接触最多的是人身损害赔偿的一些案件,交通事故、工伤的一些案件最多。起初,以为这些案件就是走走法律流程便可了事,最简单不过,可当完全深入其中的话又全然不知所措。因为案件性质的不同,适用的法律依据不同,以至于对案件的解决办法也会有不同,而这其中最关键的就是对赔偿清单的列举了。就这些不同类型的案件该如何去赔偿,曾多次请教指导老师,及所里其他前辈,后主要总结如下:
其一、人身损害案件的类型有多样,各种类型案件的处理方式又各有不同。如交通事故案件,工伤案件,雇佣关系引起的工伤案件,医疗事故案件,侵权行为引起的人身伤害案件,这几类案件都有独特的处理方式,且都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并不是都可以按照一般人身损害案件来处理,一定要明确各个案件自身的法律关系和法律规定。
其二、赔偿清单的列举一定要按照法律规定及当事人自身相关情况去列举。赔偿清单的列举方法来自于司法实践和法律的规定。在列举的过程中一定要注意法条隐含的条款,不能简单粗略的计算。
第三、一定要重视对证据的采集工作。证据是证明当事人诉讼请求的主要手段,也是让法官深信一方诉讼请求合理的主要途径。
第四、要区分因劳务关系引起的工伤和劳动关系引起的工伤。虽然都是工伤,但是在处理的过程中却截然不同。很多当事人在咨询的过程中都说自己是工伤,一开始自己也有些犯糊涂,但是后来通过了解学习及查阅先关案例。知道了劳务关系引起的工伤依据的是《侵权责任法》,而劳动关系引起的工伤却依据的是《工伤保险条例》,两个一定要甄别开。二者具体区别还有许多,需要一一了解学习。
实践中遇到的问题有很多,需要要多研究和学习,学习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在漫长的律师职业生涯,需要不断地充实自己。
律师实习日记 篇2
今天下午和律所刘主任一起到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参与了一起一审败诉的民间借贷纠纷的庭审。
案情的经过大致如下:当事人向债权人借款二十万元用于资金周转,期限为一个月。期满时当事人将借款归还给了债权人。但债权人当时声称借条找不到了,当事人有还款记录,不会有事的,他也不会再向当事人主张这笔借款。后来债权人病危,其妻子拿着这张借条向当事人主张这笔借款,当事人以为债权人因为帮助过他而向其索要的好处费,就含糊其词地说在筹钱,这给人造成了一种他二十万元并未归还的假象。一审时当事人向法庭提交了还款的凭证,但法院并未采纳其陈述,判其向债权人的'继承人偿还借款。
二审我方采取的策略:首先,当事人与债权人之间的流水仅有这一借一还,再无其他经济往来;其次,通过申请证人出庭来证明债权人病重时,当事人与其朋友到债权人家中要求过把借条归还的事实。虽然本案暂时还未宣判,但终究希望能够将此案扭转过来。
因此通过这个案件总结以下两点问题:
一、还完钱忘收回借条怎样处理?如果债务人不能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还款行为,有可能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即败诉。民间借贷法律关系中的还款行为和借款行为一样,也应重视证据材料的收集。本案中,针对还款人已还款但未收回欠条的情形,还款人可以从其他方面证明自己的还款行为。比如通过银行转账还款的,可以提供存款凭证或调取银行的流水明细予以证明;如果是现金还款的,有第三方在场的,可由第三方提供证人证言予以证明。借贷关系中,双方都应提高证据意识,出借方应注意让借款人出具借条,而借款方还款后应注意索回并销毁借条,以避免发生纠纷后,没有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而因此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二、债务人如何收集还款证据?还款证据,可以是银行转账凭证,也可以是出借人亲笔出具的收到还款的收条,还可以由出借人在借款合同、欠条等民间借贷凭证上写明已经收到还款等字样。
律师实习日记 篇3
20xx年X月X日 X天
今天有位当事人委托我师父代理诉讼,师父示意我在旁边学习一下如何接待当事人以及办理委托手续流程。先是到行政办公室拿来授权委托书、代理协议、受案审批表填写,然后把当事人带来的证据材料看一遍,是否还需要补充其他证据材料,然后把证据材料复印一份,把证据原件退给当事人。师父说:“尽量别保存委托人的证据材料原件,以往出现律师把委托人的证据材料中的借据原件弄丢,结果官司败诉,律师因此承担赔偿责任,为避免此类事件发生,最好由委托人自己保存好原件,开庭前通知他带上就好了。律师业务谈判和收费是
很关键的一个环节,如何让当事人选择委托你并且同意支付给你较为满意的律师费,其中有很多技巧可学,一个优秀的律师需要具备专业素质和业务素质,这两个素质是律师的两只翅膀,需两翼齐飞,缺一不可。”
我点点头,以后每一件事情都认真去做,学好法律知识的同时,更重要的是不断积累实践中的各类技巧,借鉴师父和其他前辈的经验,不断充实自己。
律师实习日记 篇4
20xx年X月X日 X天
今天早上,方律师突然叫我把代理词拿给他看。我的直觉反应就是有点类似反问地回答方律师这个不是明天才要交给他。他说先看看有什么修改的地方明天定稿。我只好把先的那部分交给他看,乖乖地交待着我不懂怎样写录音的有效性。方律师看后,他说我把合同的有效性写得太过理论以至于容易给审判员以空洞套话的感觉。他同时从证据的三性这方面列了提纲给我,让我朝着这个方向去写。于是整个早上我就忙于修改及重写代理词。套句俗话“时光飞逝,明月如梭”,我直到感到肚子饿了才发现已经十二点有多了。而此时,方律师也准备离开办公室。我趁方律师离开后赶快订餐吃饭。这实在是饿得要命!晚上我把代理词发给方律师看看,然后他跟我说录音的有效性要从肯定方面上着笔不要反推。于是我按照他的要求把它修改好再发给方律师批阅。代理词的终极版就这样诞生了!
律师实习日记 篇5
学校的思维方式和律师的思维方式有很大的不同。很多问题在学校里碰都不会碰到,想也不会想到,即使想到了你也以为会很简单。律师办案的话,关键不在他的理论功底,当然理论很重要,关键的在于他的人脉。
案源是很多年轻律师首先应该解决的问题,而发达的人脉就是问题的答案。当然人际交流有很多的技巧,并不一定要别人介绍才能认识,很多朋友都是可以争取的。方律师就是一个交际高手!而我还是没有摆脱那种青涩幼稚的状态。好好加油吧,相信我一定能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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